富士观光电梯井及轿厢的防火设计要求
富士观光电梯的电梯轿厢通过动力在电梯井内上下来回运动的,因此这个系统也应有较高的防火要求。
1、电梯井应独立设置。消防电梯的梯井应与其他竖向管井分开单独设置,不得将其它用途的电缆铺设在电梯井内,也不应的井壁开设孔洞。与相邻的电梯井、机房之间,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隔墙分隔;在隔墙上开门时,应设甲级防火门。井内严禁铺设可燃气体和甲、乙、丙类液体管道。
2、富士观光电梯井的耐火极限。为了保证消防电梯在任何火灾情况下能坚持工作,电梯井井壁必须有足够的耐火能力,其耐火极限一般不应低于2.5-3小时。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耐火极限一般不应低于3小时。
富士观光电梯设置范围。高层建筑设计中,应根据建筑物的重要性、高度、建筑面积、使用性质等情况设置消防电梯。通常,建筑高度超过32米且设有电梯的高层厂房和建筑高度超过32米的高层库房,每个防火分区内应设1台消防电梯;高度超过24米的一类建筑、10层及10层以上的塔式住宅建筑、12层及12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和廊式住宅建筑,高度超过32米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等均应设置消防电梯
设置作用。工作电梯在发生火灾时常常因为断电和不防烟等原因停止使用,那么就要设置消防电梯,其主要作用有:一是供消防员携带灭火器材进入高层灭火;二是抢救疏散受伤人员和老弱病残人员;三是避免消防人员与疏散逃生人员在疏散楼梯上形成“对撞”,既延误灭火时间,又影响人员疏散;四是防止消防人员通过楼梯时间长、消耗大,体力不够,不能保证投入战斗。